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南丰镇镇区东部工业片区(F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5397612(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一、调整范围
张家港市南丰镇镇区东部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1个基本控制单元,F04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为西至悦丰路、北至建工大道、东至金丰路、南至朝晖路,总用地面积约20.76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用地布局,科学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对本次调整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将悦丰路东侧部分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满足工业区内部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