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张家港市内常住老年人(自申请之日起年满60周岁)及家庭,补贴申领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对已经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困难老年人及家庭,可按本年度补贴标准继续享受政策,但购买产品与以往配置产品不得重复。同一房屋或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家居、旧房装修两类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我市根据省级《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目录清单,清单内的产品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15000元。